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9-06-03 / 2131 次浏览
咸阳仲裁委员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表
执收单位:咸阳仲裁委员会 收费性质:行政事业性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价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案件受理费
(一)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仲裁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计缴纳。
国办发[1995]44号
1、10000元以下的部分
500
元/件
2、10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5%
元/件
3、50001至100000元的部分
4%
元/件
4、100001至200000元的部分
3%
元/件
5、200001至500000元的部分
2%
元/件
6、500001至1000000元的部分
1%
元/件
7、1000001以上的部分
0.5%
元/件
(二)无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1000元每件计费缴纳。
元/件
二
案件处理费
(一)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根据仲裁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计缴纳。
国办发[1995]44号
1、10000元以下的部分
500
元/件
2、1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
元/件
3、100001至500000元的部分
3%
元/件
4、500001至1000000元的部分
2%
元/件
5、1000001以上的部分
1%
元/件
(二)无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1000元每件计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