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23-04-04 / 2876 次浏览
为保障仲裁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的质效,更好的服务仲裁案件的审理,确保仲裁案件客观、公正。本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咸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资质过硬、业务优秀、信用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相关鉴定机构,决定建立《咸阳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名册》,请符合公告条件且有意申请入册的相关鉴定机构,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要求向本会提交申报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
申请登记入册的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造价类、会计类、评估类、质量类、保险公估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知识产权类、计算机与电子数据类等。
二、申报条件
1.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纳税记录;
2.具有相应的鉴定资质(取得行业或司法部门资质);
3.企业经年检合格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机构;
(2)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执业资格、资质过期的机构;
(3)在既往鉴定、评估中有不良记录的机构;
(4)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机构;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机构。
三、申报资料
1.申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构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专职从业人员名单及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5.最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以上提交材料均为复印件(本会审核时提供对应原件),请申报机构加盖单位公章后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申报程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2023年5月10日),登录咸阳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ww.xianyangzcw.com,下载《申请书》、《信息采集表》、《承诺书》进行填写并发送电子版至本会邮箱,将加盖机构公章的纸质版资料寄送至本会进行申报。
(一)申报机构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邮寄: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中华西路咸阳裁委员会
联系人:罗爱军
电话:029-33362607
2.电子邮箱:
邮箱:xianyangzcw@163.com机构提交的材料不论何种形式,必须加盖机构公章,必须真实合法,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二)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逾期提交相关材料,该机构将不纳入备选机构评审范围。
(三)本会对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咸阳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四)审核通过的备选机构名单在“咸阳仲裁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咸阳仲裁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1:申请书
附件2: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