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1-02-27 / 1090 次浏览
为了加强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合理、有计划地使用经费,以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对市财政局返拨的有关经费要合理使用,厉行节约。
二、审批权限。行政经费开支和餐费开支一律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
三、报账程序。由经办人填写有关单据,送报账员审核,办公室主任复核后,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
四、办公用品(含设备、文具、纸张)由办公室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购置,各科室领用,领用时办理登记手续。
五、图书资料的购置由申请科室科长审核,主管副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登记入册。特殊情况,经请示有关领导同意后,可由科室自行购置,由办公室加盖印章并登记入册。
六、差旅费、会议费、学习补助费等的报销标准按珠财字[1998]8号文件执行。
七、经费报销必须符合财经制度,具体为:
1、原始单据必须是规范的票据(即由税印、含市财政部门印发的票据)。
2、报销单据必须有开支理由,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并经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账。
八、因公务活动请使用公务卡消费,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方能借款。
九、因购置按财政部门规定控购或政府采购的物品,举办重要活动及年度经费超支需向市财政另行申请拨款的,报账员须及时做出预算方案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主任办公会议同意后向市政府或市财政局书面请示。
十、报账员每月定期向主任汇报经费开支和财务管理的情况。
十一、办公室要建立本单位固定资产和实物帐,财产均应造册、登记并入账。工作人员因故需借用单位财产的必须经主任批准,并写好借据,按期交还,有损坏的应维修好。
各科室专用的或指定由各科室管理的财物,由各科室负责保管,办公室定期组织检查、核实、登记。
十二、报账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财经制度办事,不得挪用、贪污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