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4-08-05 / 2613 次浏览
咸阳仲裁委员会由具有法律、经贸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咸阳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主任由中共咸阳市委常委、咸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惠进才同志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咸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琳同志、咸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云涛同志、咸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陈利平同志担任,秘书长由吴琳同志兼任;委员10人,分别由咸阳及西安地区具有丰富仲裁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士担任。
咸阳仲裁委员会现聘任仲裁员 181 名,其中从事律师行业的57名,占仲裁员队伍的31%;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的29 名,占16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的57名,占 32 %;从事金融行业及交通仲裁的26人,占14%;曾任审判员、原任仲裁员及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12 名,占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