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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西北电建三公司联合举办法律知识培训
2015年8月6日上午,我会与西北电建三公司联合举办的“依法治企 防范法律风险”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在西北电建三公司综合楼十楼会议室举行。我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琳、西北电建三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苏智强出席并讲话,,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芬霞、资深律师李文武应邀授课,西北电建三公司各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吴琳同志介绍了咸阳仲裁委员会的发展情况,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让企业认识仲裁,让仲裁走进企业,推动企业法律建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苏智强同志要求西北电建三公司中层以上和财务、经营、工程等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为依法治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刘芬霞教授讲解了两方面内容:一是民事纠纷及其纠纷的解决机制,二是建筑工程合同。还就纠纷、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以及仲裁的定义、范围,仲裁与调解、诉讼的区别,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最后,还着重强调了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七个注意事项。李文武律师就仲裁制度的优势等相关内容做了讲解。结合典型案例讲解了订立合同时,要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合同重要事项变更前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防范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等事项。一旦发生纠纷,要注意搜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选择合理的处置方式,注意诉讼或仲裁的方式、方法和技巧。在发生纠纷时,要注意时效和管辖权,维护好企业自身权益。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培训,推广了仲裁制度,加深了企业经营者对仲裁制度的理解,增强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运用法律知识防范风险能力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