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1-09-16 / 1036 次浏览
宣传部职责
一、认真学习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积极进行仲裁宣传,普及仲裁知识。大力宣传仲裁的优势和作用,使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认识仲裁、了解仲裁、选择仲裁、参与仲裁。重点对企事业单位、经营者引导,使人们在经济活动中能够掌握和运用仲裁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紧紧围绕“一、二、三、四”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即:一是始终坚持一个方针,“推行是重点,融入市场是关键”;二是努力实现二个目标,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不断提高咸阳仲裁的约定率;三是充分三支力量源,借力政府、聚力社会、发力自身;四是紧抓四个结合,广泛宣传与深入企业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送法上门与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轰轰烈烈与扎扎实实相结合。
三、负责做好四个片区宣传的协调工作。坚持每月中旬月报表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对各片区的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进行抽查性的回访,发现问题及时与片区负责人协调解决。
四、组织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大型宣传展览活动。利用各种大型宣传展览活动对合同订立、合同完善等环节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增强公民和企业的仲裁意识。引导当事人把选择仲裁作为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重要手段。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