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1-09-16 / 1035 次浏览
案件承办部职责
一、与案件受理部做好案卷的移交工作,并办理移交手续。
二、负责案件组庭工作并报领导审批。
三、认真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各工作,负责指定本案承办的仲裁秘书。
四、负责庭审过程中有关通知、文件材料、证据材料的送达,组织协调仲裁员召开庭前预备会。
五、负责审理期间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申请的转交以及协助仲裁庭对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反请求的审查。
六、协助仲裁庭搞好调查取证、鉴定工作,协助仲裁员制作决定书、裁决书,并负责相关文书的送达。
七、负责对案件仲裁程序和质量把关;负责对复杂疑难、争议较大的案件的提报;根据需要,提请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解决疑难案件。
八、处理裁决案件后的遗留问题,协调裁决的履行、执行及其他有关事宜。
九、负责仲裁案件的记录、录音、录像及仲裁案件卷宗的整理、归档。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