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17-07-27 / 1124 次浏览
案件受理部职责
1、负责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送达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
2、办理立案审批手续和受理案件的编号登记,移交案件承办部,并办理移交手续;
3、核算仲裁费用,办理减、免、缓仲裁费的审批手续;
4、负责案件受理(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答辨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
5、审查申请仲裁同时提交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负责对仲裁协议效力确认、仲裁协议异议、撤回仲裁申请等做出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7、负责仲裁庭组成前仲裁案件的调解;
8、负责仲裁案件的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
9、负责仲裁程序及相关法律问题咨询;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