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 2020-07-28 / 4813 次浏览
咸阳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聘任仲裁员206名,所有仲裁员都具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从事律师行业的75名,占仲裁员队伍的36%;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的教授27名,占13%;具有法律知识、从事金融行业和经济贸易等行业工作的71名,占35%;曾任审判员15名,占7%;从事法律工作及法律顾问工作的18名,占9%,可以为各种复杂财产纠纷提供专业仲裁服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三)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